EN

研究生招生

河 南 大 学 关于印发《河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 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人气:<script src="/inc/AspCms_Visits.asp?id=1123"></script> 发表时间:2016/10/19 18:

发布时间:2016-10-19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河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

暂 行 办 法

为充分发挥基层招生单位、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教学〔2014〕4号),我校决定实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连续培养的招生和培养模式(简称“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培养模式将以课程学习为主的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和以研究为主的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一章 组织领导

1.硕博连读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各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硕博连读的具体选拔录取工作。

第二章 硕博连读学科的基本要求

1.应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2.应有较强的师资队伍、详细的培养方案、完整的课程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

3.应有“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4.应征得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5.学校在学科申请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确定年度实行硕博连读的学科,并在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

第三章 申请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已获学士学位的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3.通过中期考核,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所选课题明确且意义重大。

5.申请硕博连读学科与攻读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科原则上为同一一级学科。

6.经本人指导教师同意,有两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人员推荐。

第四章 申请与资格审查程序

1.符合以上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硕士阶段第四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向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科办(或具体负责办公室)递交《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3.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成立资格审查组(一般不少于3人)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名单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公示。

第五章 选拔程序

1.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成立硕博连读考核组(由一般不少于5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博导组成)对硕博连读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2.考核组以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核申请者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硕博连读候选人名单,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硕博连读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质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办和教育部批准。

第六章 培养要求

1.实行硕博连读办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专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2.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博连读生所修的总学分应不少于40学分,具体要求以各培养单位制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为准。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案一般应包含以下几类课程: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有关课程;

(2)拓宽专业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课和实验课;

(3)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结合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文献专题等课程;

(4)适应学科交叉、跨学科的课程;

(5)导师规定学习的其它方面课程。

3.学科综合考试

硕博连读生应于博士研究生阶段第一学年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学科综合考试,并不得以硕转博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的选题报告代替学科综合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和要求参见《河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学科综合考试结果可作为一门课程成绩记入成绩单,但不计学分。

4.基本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延期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要进行严格的开题工作,并应于转博后第二学期结束之前完成。

硕博连读研究生要进行严格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者,进入博士论文阶段;未通过者,将转为硕士生培养,并按相关管理规定完成学业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第七章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博士学位。若博士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学院(实验室、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意见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可申请硕士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1.硕博连读先在学校确定的学科进行试点。

2.硕博连读选拔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3.录取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从当年9月报到注册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原硕士研究生的学籍自行终止。

4.本文未涉及的内容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的相关要求执行。

5.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