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文件
校发〔2017〕248号
河 南 大 学
关于印发《河南大学研究生请销假办法》的
通 知
全校各单位:
《河南大学研究生请销假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河南大学研究生请销假办法
为维护研究生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规范研究生请销假行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二条 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校和培养单位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均须请假。
研究生请假须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请假条(见附件)。
第三条 研究生请假1周以内的,由导师、辅导员批准;请假1周及以上2周以内的由导师、辅导员同意,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负责人批准;请假2周以上的,请假条一式2份,1份由培养单位留存,1份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四条 研究生请病假2周以上,须提交医院出具的因病休假证明;因公请假,须提交由组织单位提供的证明。公假指研究生因参加学校、培养单位组织的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校外竞赛、实践等活动而无法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请公假应由组织单位提供证明。
第五条 研究生请假期满须由本人持销假条及时销假,2周以内的到培养单位销假,2周以上的到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销假。
第六条 研究生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而未销假,均按旷课处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七条 研究生每学期病假、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期限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河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大学研究生请假条
附件:
河南大学研究生请假条(存根)
单位名称: 编号:_______
请 假 人 填 写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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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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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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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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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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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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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
请假理由 |
请假人: 年 月 日 |
导师意见 |
辅导员意见 |
培养单位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公章·····························
单位名称: 编号:_______
请 假 人 填 写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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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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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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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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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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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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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
请假理由 |
请假人: 年 月 日 |
导师意见 |
辅导员意见 |
培养单位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销 假 条
编号:_______
:
我经批准请假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现已安全返校,申请销假。
销假人:
年 月 日
主办:研究生院 督办:校党政办公室
河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印发